国家档案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档案工作的通知
来源:国家档案局办公室 阅读:4774次 更新时间:2020-03-13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增强档案部门服务中心工作的能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档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自觉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发生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对疫情防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档案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领会精神实质,统一思想认识,牢记初心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档案部门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档案系统的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扛起防疫责任,精心组织,严密防控,将各项防控措施抓实、抓细、抓落地,提高档案部门疫情防控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要加强档案馆、档案室的日常检查和安全防护工作,确保档案干部职工防疫安全,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档案部门要按照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安排,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服从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主动承担任务,积极履职尽责,创新工作方法,增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档案部门的贡献。

二、认真履职,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档案工作

各级档案部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要自觉扛起责任、脚踏实地、主动作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档案工作。要加强日常管理,认真履行职责,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正常运转。疫情防控档案是党和政府领导人民抗击疫情的真实记录,对工作查考研究、经验借鉴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各级档案部门要充分利用现代通讯技术,灵活采用电话、办公网、短信、微信、移动客户端等适宜方式,加强对疫情防控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业务指导,积极争取将档案工作纳入防控工作的总体部署,做到疫情防控档案应收尽收、应归尽归。在档案收集工作中,要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忌作风飘浮、不切实际,防止增加疫情防控工作负担、消耗基层干部的疫情防控精力。疫情防控期间的档案业务交流、一般性查档和政府公开信息服务等,可以通过网络和电话等方式进行,尽量避免人员聚集,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接触。

三、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档案资政作用

各级档案局、档案馆都要积极发挥档案资政的重要作用,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实际需要,组织档案编研人员,深入挖掘馆藏档案资源,将党和政府应对疫病疫情、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档案资料,特别是2003年抗击“非典”疫情的有关重要工作情况,汇总编辑成档案参考材料,及时报各级领导同志参阅和提供给有关疫情防控职能部门工作参考。对于保障重大工作事项和实施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查档的,各级档案馆必须特事特办,在落实防疫措施的同时,及时高效提供利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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